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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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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研究,报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招聘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益性岗位劳动保障协理员1名

岗位

性别

人数

年龄

文化程度

岗位性质

备注

劳动保障协理员1

不限

1人

18-45岁

高中(含中专)及以上

公益性

缴纳社保

二、招聘条件

清镇市范围内的就业困难对象中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

1、持有清镇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衷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相关工作。

3、符合公益性岗位。

4、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2月5日—2月23日

报名地点: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四、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资料:持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3张。

五、资格审查

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工作。

六、录用程序

(一)计算机测试: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组织的计算机测试,经测试合格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经计算机测试合格,并通过就业困难认定的应聘人员应参加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面试,经面试合格后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七、工作岗位

清镇市公益性岗位,按照相关规定与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合同,在清镇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

联系人:张道猛

咨询电话:0851-82514331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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